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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日本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研修·技能实习指南手册

来源:出国劳务网 时间:2010-10-08 作者:出国劳务网 浏览量:


前 言
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是接收来自各国的青壮年劳动者至日本,通过学习日本产
业职业方面的技术技能,以有助于自身职业生活的改善和各派出国的产业企业的发展
为目的而设立的制度。
为了达到此目的,不仅日本的接收单位和各国的派出单位,而且实际从事研修技能实
习工作的研修生技能实习生也必须充分理解本制度,按照本制度采取行动,这一点很重要。
换言之,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在诚实地进行研修技能实习、努力掌握所需技能的同时,有
必要了解入管法令劳动法令等法律所赋予并得到保护的合法权利。
但是,一部分研修生技能实习生不理解本制度的宗旨、仅以确保收入为目的进
入我国,其结果,对学习技术技能知识不够热心,更极端的例子,有的人甚至放
弃学习、为了获取更高的收入从接收单位失踪造成非法就业。另外,也有研修生技
能实习生因不知道被赋予的有关合法权利保护和咨询支援等方面的详细知识或者常
识,导致研修津贴和工资的未支付疾病受伤等有损研修生技能实习生自身利益
的情况发生。
因此,为了通过合理、顺利地实施本制度,取得培养国际性人材的成果,财团法人国际
研修协力机构(JITCO)站在支援指导研修生技能实习生、接收单位、派出单位的立场上,
面向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制定了研修技能实习指南手册,目的在于让研修生技能实习生
在正确理解本制度的同时,了解所采取的保护措施、安心地进行研修技能实习。本书除了
日文版,另行翻译并发行了英文、中文、印度尼西亚语、越南语、泰国语5 国语言的外文版。
希望研修生技能实习生以及派出单位、接收单位等相关人士积极有效地使用本指南手
册。
财团法人 国际研修协力机构
目 录
第1章 指南手册的使用方法 1
第2章 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指南 2
1.制度解说 2
(1)制度的宗旨 2
(2)外国人研修制度的概要 3
(3)技能实习制度的概要 6
(4)研修和技能实习的不同点 11
2.JITCO 的作用和事业 12
(1)JITCO 的作用 12
(2)JITCO 主要事业的概要 12
3. 派出国政府和派出单位等的作用 14
(1)派出国政府的负责行政机关 14
(2)派出单位 15
(3)派遣企业 15
第3 章 作为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的准备 16
1.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的正确理解 16
2.与派遣企业的协议 16
(1)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与派遣企业之间的协商 16
(2)派遣企业内的手续 16
3.应征派出单位的募集 16
(1)资格条件的确认 16
(2)能否经受得起异国生活的身心方面的自我检查 17
(3)研修技能实习的接收条件的确认 17
(4)向派出单位提出申请选拔考试 17
4.接受派出单位的事前教育 17
(1)研修技能实习的新人教育 17
(2)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权利义务的学习 17
(3)在日本生活所必需的规则礼节的学习 18
(4)日语基础知识的学习 18
第4 章 与派遣企业派出单位等的合同 20
1.与派遣企业的合同 20
2.与派出单位的合同 20
3.与接收单位的合同 20
第5 章 离开派出国以及进入日本的入境在留手续 22
1.离开派出国的手续 22
2. 进入日本的入境在留手续 22
(1)日本政府visa(签证)和在留资格“研修”的认定证明书的交付 22
(2)进入日本 22
(3)日本的地方公共团体(市町村)的外国人登记 22
(4)从研修转向技能实习的时候,获得从“研修” 在留资格转为“特定活动”在留资
格的变更申请许可 22
(5)在留期限的延长申请许可的获得 23
第6 章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研修技能实习的厉行 24
1.实施研修 24
(1)研修计划的理解 24
(2)通过实施包含集体研修在内的非实务性研修掌握知识等 24
①接受新人教育24
②制度的学习24
③日语学习24
④接受关于在日本生活的介绍25
⑤研修中所从事业务作业的相关知识等的掌握25
⑥作业安全卫生的学习25
(3)通过从事实务性研修掌握技能等26
2.从研修转为技能实习的时候对研修生接收单位的评价 26
(1)对研修生在留状况的评价 26
(2)对研修生参加技能鉴定考试所得研修成果的评价 26
(3)对接收单位的技能实习计划的评价 26
3.实施技能实习 27
(1)对技能实习计划的理解 27
(2)通过实施技能实习掌握特定产业职业的技术技能知识 27
(3)技能实习结业证的受理 27
4.技能评价的奖励 27
第7 章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成果以及成功事例 29
1.研修技能实习的成果 29
(1)研修技能实习取得成果的方面 29
(2)回国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实践事项 29
(3)派遣企业的派遣效果 29
2.回国后的成功事例 30
(1)返回派遣企业后由晋升和加薪带来的待遇上的改善 30
(2)回国后经过一段时间开创自己的事业或者成立公司 30
第8 章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遵守事项以及生活方面的注意事项 31
1.日本入管法令等的遵守 31
(1)禁止规定资格以外活动 (禁止兼职、打工等)  31
(2)禁止逃走失踪 31
(3)禁止非法就业 32
(4)平时携带外国人登记证以及护照的本人持有和防止丢失 32
(5)日本的税收社会保险费的承担 32
2.接收单位规定的遵守 33
3.对健康与安全的自我觉察和努力 33
(1)按时就餐、营养平衡 33
(2)促进身心健康 33
(3)通过本人对健康的管理预防疾病受伤等 34
(4)日本交通规则的遵守 35
(5)联系留守家属 35
4.在日本生活方面的注意事项 35
(1)储蓄和存款等的管理 35
①金钱储蓄存折印鉴银行卡的本人持有与防止丢失35
②给母国的留守家属等汇款 36
(2)集体生活中的注意事项 36
(3)电气煤气自来水等的使用方面的注意事项 36
(4)垃圾处理方面的注意事项 37
(5)面对外部诱惑等采取的对策 37
(6)其它 37
第9 章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权利与待遇 38
1.与研修生有关的情况 38
(1)按照研修计划进行研修 38
(2)接受教科书教材等的提供 38
(3)听取研修指导员生活指导员的建议指导 38
(4)接受研修生待遇通知书的交付 38
(5)接受往返机(船)票费用的支付 38
(6)接受研修津贴的支付 39
(7)入住接收单位提供的宿舍等 41
(8)接受由接收单位承担的针对疾病受伤等医疗费用的民间损害保险的支付金41
2.与技能实习生有关的情况 42
(1)按照技能实习计划实施技能实习 42
(2)接受教科书教材等的提供 42
(3)听取技能实习实施负责人的建议和指导 42
(4)接受雇用合同书和劳动条件通知书等的交付 42
(5)领取作为劳动等价报酬的工资 42
(6)接受国家保险等针对疾病受伤等的医疗费用的支付金 45
(7)接受劳动基准法最低工资法等劳动法所给予的保护 45
第10 章 日本在留期间的研修生技能实习生所遇纠纷事例 48
1.问题存在于接收单位方面时 48
(1)没有按照研修计划技能实习计划执行 48
(2)研修生待遇通知书技能实习生雇用合同书等的未交付 49
(3)研修津贴工资等的不合理支付 49
①研修津贴工资的未支付不支付49
②接收单位强行存款对存折印鉴银行卡等的保管 49
(4)研修技能实习中疾病受伤等的发生 49
(5)接收单位对外国人登记证护照的保管 49
2.问题存在于研修生技能实习生方面时 50
(1)技能学习热情的欠缺与擅自缺席 50
(2)与同僚研修生技能实习生之间的纠纷 50
(3)疾病受伤和神经衰弱 50
(4)交通事故 50
(5)违反接收单位的就业规定岗位纪律 51
(6)逃走失踪、非法就业 52
3.问题存在于派出单位方面时 52
(1)对本制度的理解不足 52
(2)事前教育的未实施 52
(3)派遣前健康诊断的未实施 52
第11 章 日本入国管理局对非法行为等的认定以及相应的措施 54
1.接收单位的不正当行为 54
2.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违法行为 54
3.派出单位的不正当行为 54
第12 章 防范纠纷于未然以及纠纷发生时采取的对策 55
1.防范纠纷于未然 55
(1)注意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 55
(2)平日里与接收单位保持经常交流 55
(3)与研修条件技能实习条件相关的合同文件的制定与保存 55
(4)对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权利与职责的正确认识 55
(5)储蓄存折、印鉴、银行卡、外国人登记证、护照等的本人保管 56
2.纠纷发生时采取的对策 56
(1)合同文件等的确认 56
(2)向接收单位派出单位查询、与之协商 56
(3)向各种咨询机构进行咨询 56
(4)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疾病神经衰弱等情况下)  57
第13 章 向研修生技能实习生提供咨询支援以及该体制的情况 58
1.JITCO 58
(1)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咨询事业 58
(2)面向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母语信息提供事业 59
2.日本的国家、地方公共团体的行政机关 60
(1)地方入国管理局 61
(2)劳动标准监督署 61
(3)公共职业安定所(Hello Work)  61
(4)社会保险事务所 61
(5)都道府县厅 61
(6)市政府机关和町村政府 61
3.各国大使馆领事馆 61
4.其它62
第14 章 回国的准备以及回国后的行动 63
1.在留期满回国的准备和手续 63
2.回国后所学技能的有效发挥 63
(1)返回派遣企业等以及能力的发挥 63
(2)原职业训练生等的就业以及能力发挥 63
3.厚生年金退职临时金的申请与领取 63
第15 章 后记 65
参考资料
1.研修生待遇通知书 68
2.技能实习生劳动条件通知书 69
1
第1章 指南手册的使用方法
―面向正在以及将要在日本进行研修技能实习的人员―
1.本指南手册的制定目的
JITCO衷心欢迎正在以及将要在日本的企业和各团体(社团法人、财团法人、
商工会议所、商工会、事业合作社等中小企业团体、职业训练法人、农业合作社
等)接受研修技能实习的人员。
本指南手册说明了研修生技能实习生以及希望进行研修技能实习的人员
在日本实施研修和技能实习的意义的同时,也说明了其职责权利。它是以以下
等事项为目标所制定的参考手册:
① 保障在日本的研修和技能实习能够合理、顺利地进行。
② 保障他们能够在日本这个语言、气候、生活习惯和生活环境、看待事物的方式
都不同的社会里健康安心地生活。
③ 保障他们在发生纠纷时能够顺利得到咨询支援。
④ 保证他们通过研修和技能实习学习职业技术技能之后回到其派出国家,有效发
挥所学技能,在丰富自身职业生活的同时,能够为派遣企业和派出国的产业发
展做出贡献。
2.本指南手册在制作方面付出的努力
一般来讲在日本在留的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在一定程度上都知道外国人研
修技能制度,但是并非完全正确理解;另外,希望进行研修技能实习的人员
对该制度完全不了解,或者只知道一些片断的信息。因此,本手册充分考虑这一
点,系统解释了制度与经营方面所必需对策的同时,尽量说明得易于理解;为了
使外国人也能读懂,并将其翻译成了外语版。
3.本手册的有效利用
对于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和希望进行研修技能实习的人员来说,本手册为
他们提供了离开母国前、在日本在留期间以及回国等任何一个阶段中所需的重要
信息和技术要领。请各位读者在反复阅读、充分理解其内容的同时,在日本在留
期间认真保存,遇到困难时进行翻阅。本手册会为各位提供指南。
2
第2章 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指南
1.制度解说
(1)制度的宗旨
① 制度的目的
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是以接收来自各国的青壮年劳动者,通过日本产
业职业方面的知识、技术、技能的转移,达到培养能够为各自国家产业作贡献
之人材的目的。
换言之,该制度通过研修技能实习的实施,对于研修生技能实习生
来说,能够帮助他们学到特定的日本产业职业领域的技能等,并在回国后
发挥其作用;对于派遣研修生等的外国企业来讲,能够促进质量管理岗位
纪律成本意识等的加强,以提高生产率;对于日本的接收单位来讲,能够
促进他们事业活动的活性化和国际化。
② 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的结构
本制度由以下的基本结构构成。
a 协助各国进行人材培养
(a)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并非作为单纯劳动力被接受,而是作为培养国际性人
材进行研修技能实习。
(b)研修生技能实习生除了课堂研修的方式,还要通过在生产现场进行在职
培训系统(OJT),实施研修技能实习、使实践性的技能转移能够得到实现。
(c)为了切实可行地进行技能转移,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在按照针对学习技能
的目标和学习方法等制定的研修计划以及技能实习计划进行研修技能实习的
同时,接受公正的技术评价,以检验技能掌握的情况。
(d)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回国后努力发挥所学技能。
b 有秩序的接收
为了给更多国家的青壮年提供职业能力开发的机会,每个接收单位按照
规定的人员名额标准接收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同时,规定研修生技能实
习生在日本的在留期限,研修技能实习合计最长为3年。
c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保护
(a)按照“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以下称为“入管法”。) 等的规定,
接收单位有责任在安全卫生保险生活指导宿舍等方面采取适当的措施,
保护研修生。
(b)接收企业有责任保障技能实习生作为劳动者的待遇、工资、劳动时间、
安全卫生、劳灾补偿等相关的劳动法令以及劳动、社会保险法令所赋予的权
利。
3
③ 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的意义
a “外国人研修制度”的定义与在留资格
所谓外国人研修制度上的“研修”在入管法上规定为“由本国的公私单位接收,
进行学习技术、技能和知识的活动”。研修生在日本进行研修必须具有入管法上
所说的“研修”在留资格。
b “技能实习制度”的定义与在留资格
所谓技能实习制度的“技能实习”,是指研修生得到研修成果在留状况技能
实习计划方面的评价,例如被承认在即将作为技能实习对象的工种上的研修成果
达到一定水平、在留状况良好等,满足规定的条件,在与进行研修的同一接收企
业建立雇用关系的基础上,更具实践性地熟习在研修中所学到的技术、技能、知
识的活动。技能实习生在研修结束后必须取得将入管法上的“研修”在留资格转
为“特定活动”在留资格的变更。
(2)外国人研修制度的概要
研修分为“非实务性研修”和“实务性研修”。
非实务性研修是圆满进行实务性研修所必不可缺的。具体来讲,在进行与从
事研修的技术技能有关的产业职业等基础知识或技术知识、安全卫生的基础、
日语学习、日本的生活、文化、以及从事研修的态度的教育的同时,进行产品的
制作、实施销售等的训练。
实务性研修是指通过实际工作来掌握技能等 。通过在生产现场从事实际的生
产或者参与实际的销售和服务来掌握从事研修的产业职业上的技术、技能和知
识。
在此,对包含日本的民间企业实施的“实务性研修”的研修进行说明。下面
的标准是外国人研修制度的基本条件。
① 研修生
研修生是符合以下的a、b 两项的人员。
a 所有的研修类型共同的研修生条件
符合下面(a)(b)(c)三项的人员
(a)年龄在18 岁以上的外国人。
(b)打算研修结束回国后从事能够发挥在日本所学技术技能的业务的人员。
(c)为学习在派出国难以学习到的技术技能,有必要在日本接受研修的人员。
研修生
技能実習生
地方入国
管理局
地方入国
管理局
受入れ機関
送出し機関送出し 技能実習生のケア帰国受入れ
受入れ準備
研修計画の
策定 実施
技能実習計画の策定 実施フォローアップ
送出し支援
受入れ支援
受入れ支援、適正化指導、研修生 技能実習生保護
技能実習以降申請受理 評価
フォローアップ
入国許可期間更新許可在留資変更許可期間更新許可
事前準備研研修修技技能能实実习習修得技能の発揮
研修生
技能实习生事前准备掌握技能的发挥
地方入国
管理局入国许可期间更新许可在留资格变许可期间更新许可
JITCO 派出支援
接收支援
接收支援、合理化指导、对研修生和技能实习生的保护
转为技能实习申请受理、评价
跟踪工作
技能实习计划评价
根据技能检测考试等对掌握技能
状况进行评价
接收单位接收准备研修计划的制
定和实施
技能实习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跟踪调查工作
派出单位派出对研修生和技能实习生的照顾接受回国
外国人研修和技能实习制度的结构图
技能水准
基础2级
基础1级
3级
1级
2级
特级
熟练技能
基础技能
单纯技能
第1年第2年第3年经验年数
进入日本回国
4
5
b 根据研修形态的、个别的研修生条件
(a)企业单独接收研修 (日本企业单独接收研修生)的情况下
符合下面○a 、○b 、○c 任意一项的人员
○a 各派出国或地方公共团体单位或相当于此类单位的正式职员,而且是该单
位派遣的人员。
○b 接收单位的合并企业或当地法人的正式职员,而且是该合资企业或者当地
法人派遣的人员。
○c 与接收单位有连续1 年以上的贸易关系或过去1 年间的贸易额业绩在10
亿日元以上的单位的正式职员,而且是这些单位派遣的人员。
(b)团体监理型接收研修 (日本的接收团体与其成员企业等合作接收研修生)的情
况下
必须符合下面○a 、○b 两项的人员
○a 有当地国家地方公共团体推荐的人员
○b 有从事过与在日本研修相同业务经验的人员
② 能够接收研修生的日本接收企业
符合下面a、b 中的任意一项的企业
a 企业单独型接收研修的情况
接收国外当地法人、合营公司或有贸易往来的企业(必须有一定期间的贸
交易业绩)的正式职员作为研修生的日本企业。
b 团体监理型接收研修的情况
接受了日本政府公开的援助指导的商工会议所商工会、事业协同组合
等中小企业团体、公益法人等,负有接收责任,在其指导监督下接收研修生
的会员企业协同组合会员企业。
③ 能够接收的研修生人数
原则上,以接收企业的正式职员总数的每20 人可接收研修生1 人。但是,通
过商工会议所和协同组合等接收的团体监理型研修,能够接收的人员范围有所放
宽。
④ 成为研修对象的业务
学习的技术技能等不是靠同一作业(单纯作业)的反复进行就能够掌握的业务。
⑤ 在留期限
原则上在1 年以内。
⑥ 研修期限
6
如果研修包括实务性研修时,那么原则上必须将研修时间按照1:2 的比例划
分,分别进行非实务性研修(包含将研修生集合起来进行的集体研修)和实务性研
修。
⑦ 研修计划的制定和履行
研修生接收企业等以研修1 年结束时的技能水平至少到达技能鉴定基础2 级
水平为目标制定研修计划。研修生按照此计划进行研修。
⑧ 接收单位的职责
接收单位必须按照入管法令等完善并遵守以下事项:
a 每个接收企业都配置研修指导员和生活指导员。
b 接收单位负责为研修生提供住宿设施。
c 确保研修设施
d 配备了劳动安全卫生法所规定的安全卫生方面采取必要措施的研修设施
e 为防备研修期间发生事故等,加入由接收单位负担的民间损害保险。
f 消除兼职和规定时间以外的研修等不合理行为。
g (团体监理型接收的情况下)对接收企业进行作为团体的监理(指导监督)
参考 接收单位的定义
在此所使用的接收单位是进行企业单独型研修的企业(A)和进行团
体监理型研修的接收团体(B)接收企业(C)的总称。
另外,制度上把(A)和(B)定义为一级接收单位、把(C)定义为
二级接收单位。但是因为比较复杂难以理解,所以在本手册中尽量
避免使用。
⑨ 研修津贴
支付给研修生研修津贴,作为研修生在我国在留期间的生活所需费用(伙食
费、服装费、日用品等费用)。研修津贴由接收单位每月定期直接全额支付给研修
生本人。
(3)技能实习制度的概要
以下的标准是技能实习制度的基本条件。
① 技能实习生
技能实习生必须是符合以下a、b、c、d 四项的人员。
a 在能够进行技能实习的工种工作上,结束了研修的人员
b 结束了技能实习回国后,计划从事与在我国所学的技术技能有关工作的人员。
7
c 从在留状况等方面来看,被认为能够达到与技能实习制度目的相符合的成果的人
员。
d 根据雇用合同进行技能实习,并希望能进一步学习掌握具有实践性技术技能的
人员。
② 能够接收技能实习生的单位
能够实施技能实习的单位必须满足下面所有的条件。
a 技能实习内容必须同研修活动为同一类型技术技能的内容。
b 技能实习必须在实施研修活动的同一接收企业等进行。
c 在技能实习希望者和接收单位等之间要签订雇用合同,其内容是能得到和日本人
职员同等以上金额的工资。
d 实施实习的接收企业等必须采取确保技能实习生的住宿设施,应采取技能实习生
回国旅费等方面的保证措施。
e 技能实习实施单位、或者其经营者、管理人员在以往3 年内没做过有关外国人研
修、实习和其他就业方面的不正当行为。
③ 能够实施技能实习的工种工作
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规定的技能鉴定制度的对象工种、以及JITCO 认定的技
能评价系统中涉及的工种,截止2003 年12 月1 日现在共有62 个工种(113 个工
作) (参照附件) 。
④ 在留期限
原则上的在留期限为2 年,具体如下:
a 研修和技能实习的时间加起来不得超过3 年。
b 技能实习时间大约在研修时间的1.5 倍以内。(研修期限超过9 个月时,不在此
限。)
c 研修时间比较短时(6 个月以内)不可进行技能实习。
⑤ 研修转为技能实习的评价
允许转为技能实习必须通过下面的三项评价。
a 研修成果的评价
在全部研修期间过了六分之五的时候,参加日本政府的技能检定和JITCO 认定
的技能评价考核,证明研修生已经掌握了一定水平(国家技能检定基础2 级或与
此相当水平)以上的技术技能知识。
b 在留状况的评价
证明研修生的研修状况生活状况方面表现良好。
8
c 技能实习计划的评价
研修生接收企业等所提出的技能实习计划被承认为根据研修成果所制定的
适当的计划。
⑥ 技能实习计划的制定和履行
接收企业等制定技能实习计划,技能实习生的技能水平目标值设定为:技能
实习第1 年结束时至少达到技能检定基础1 级,技能实习第2 年结束时达到技能
检定基础3 级相当的水平。技能实习生按照计划进行技能实习。
9
1 农业方面(2 个工种5 种作业)
工种名称 作业名称
种植业※ 设施园艺
旱田种植、蔬菜
养猪
养鸡
畜产农业※
饲养奶牛
2 渔业方面(1 工种7 种作业)
工种名称 作业名称
鲣鱼竿钓渔业
金枪鱼延绳钓渔业
鱿鱼钓渔业
围网渔业
底拖网渔业
流网渔业
渔船渔业※
定置网渔业
3 建设方面(21 个工种31 种作业)
工种名称 作业名称
钻井 冲击钻探钻井作业
旋转钻探钻井作业
建筑板金 导管板金作业
冷冻及空调设备施工 冷冻及空调设备施工作业
门窗制造 木制门窗制造作业
建筑木工 木匠施工作业
模框施工 模框施工作业
钢筋施工 钢筋组装作业
脚手架 脚手架施工作业
石料施工 石料加工作业
贴石作业
瓷砖铺设 瓷砖铺设作业
铺瓦 铺瓦作业
泥瓦工 泥瓦作业
配管 建筑配管作业
设备配管作业
热绝缘施工 保温保冷施工作业
塑料系地板精加工作业
地毯系地板精加工作业
钢制材质施工作业
板材精加工作业
内部装修
窗帘施工作业
窗框施工 楼房用窗框施工作业
防水施工 天花板防水施工作业
混凝土泵压施工 混凝土泵压施工作业
井点施工 井点施工作业
裱褙 裱褙作业
机械掘土、整地作业
机械填充作业
机械掘削作业
建设机械施工※
机械加固作业
(参考)其他有关建设方面的作业,有另外列出的涂装工种“建筑涂装作
业”和“钢桥涂装作业”二种
4 食品制造方面(6 个工种11 种作业)
工种名称 作业名称
罐头卷边※ 罐头卷边
食用鸡肉处理
加工业※
食用鸡肉处理加工作业
干制鱼类制造
加热干制品制造
调味加工品制造
加热性水产加工食品
制造业※
熏制品制造
盐腌品制造
干制品制造
非加热性水产加工食
品制造业※
发酵食品制造
水产制品制作 鱼糕制品制作作业
火腿、香肠、腊肉制作 火腿、香肠、腊肉制作作业
注: ※的工种,是JITCO 认定的评价系统。
5 纺织服装方面(9 个工种15 种作业)
工种名称 作业名称
前纺工序作业
细纱工序作业
卷绕工序作业
纺纱运转※
加捻纱线工序作业
织制准备工序作业
织布工序作业
织布运转※
织物整理工序作业
印染 线浸染作业
针织品制造 制袜作业
圆形针织作业
女式、儿童服装制造 女式、儿童服装缝制作业
男式服装制造 男式服装缝制作业
寝具制造 寝具制造作业
帆布制品制造 帆布制品制造作业
布裁缝裁作 衬衫制造作业
6 机械、金属方面(15 个工种28 种作业)
工种名称 作业名称
铸铁铸件铸造作业
铜合金铸件铸造作业
铸造
轻合金铸件铸造作业
锻造 气锤型锻造作业
冲压型锻造作业
压铸 热锤压铸作业
冷铸压铸作业
机械加工 普通车床作业
铣床作业
金属冲压加工 金属冲压作业
铁工 构造物铁工作业
工厂板金 机械板金作业
电镀 电镀作业
热浸镀锌作业
铝阳极氧处理 阳极氧处理作业
专用工具、器具精加工作业
金属模具精加工作业
钳工
机械组装精加工作业
机械检验 机械检验作业
机械维修 机械维修作业
电子仪器组装 电子仪器组装作业
转动电机组装作业
变压器组装作业
配电盘控制盘组装作业
开关控制器组装作业
电力设备组装
转动电机线圈制作作业
印刷线路板制造 印刷线路板设计作业
印刷线路板制造作业
7 其它(8 个工种16 种作业)
工种名称 作业名称
家具制造 家具手加工作业
印刷 胶版印刷作业
书籍装订作业
杂志装订作业
装订
办公用品美装订作业
压缩成型作业
射出成型作业
塑料成型
打气成型作业
强化塑料成型 手积层成型作业
建筑涂装作业
金属涂装作业
钢桥涂装作业
涂装
喷雾涂装作业
焊接※ 手工焊
半自动焊接
工业包装 工业包装作业
转入技能实习对象工种一览(62 个工种113 种作业)
截止2004 年1 月1 日
10
⑦ 工资
作为通过技能实习付出劳动的等价报酬,技能实习生从接收企业领取工资。
根据劳动基准法,该工资必须每月定期直接用货币全额支付给技能实习生本人。
(注意)本指南手册以上所说明的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是2004 年1 月1 日现在
的内容记录。
另外,本制度构成复杂,因此请务必使用正式说明的各国语言(英文、中文、印度尼
西亚语、越南语、泰国语)版的《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概要》。
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概要
第1章 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概要
第2章 外国人研修制度
1.外国人研修制度的目的及基本理念
2.作为研修生居留资格的“研修”
3.研修内容 -实务性研修与非实务性研修-
4.研修生的接受类型
5.研修生接收的条件
6.研修计划的制定和履行
7.研修生的待遇
8.研修生入境前及入境后的手续
第3章 技能实习制度
1.技能实习制度的目的及基本理念
2.技能实习生的在留资格属法务大臣的“特定活动”资格
3.技能实习的内容
4.从研修转向技能实习的条件
5.技能实习计划的制定和履行
6.掌握的技能水平的评价制度
7.技能实习生的待遇
8.转为技能实习所需的手续
第4章 研修与技能实习的差异以及接收所需要办理的手续
第5章 财团法人 国际研修协力机构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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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研修和技能实习的不同点
研修和技能实习两者都是通过向外国人转移日本产业职业上的技术技能知
识,协助培养各国人材,在这一点上两都具有相同的性质。但是在下面的条件和内
容上存在着不同。相关人士有必要充分了解到它们的不同,切实搞好研修技能实
习工作。
<研修和技能实习的比较图>
研 修 技能実習
作为对象之业务职业工
种的范围
符合入管法令规定的条件不是进行
同一工作的单调重复的业务。
技能检定等对象有62项工种、
113个工作内容。
掌握技能水平的目标 达到技能检定基础2级水平。
(研修1年时)。
达到技能检定3级水平。
(实习2年时)。
掌握技能所需要的保证
措施
制定履行研修计划。 制定履行技能实习计划。
符合在留资格 “研修”。 “特定活动”。
有无劳动者属性 无劳动者属性、不可就业。 作为劳动者对待。
可否进行规定时间以
外休息日劳动
不能在规定时间外休息日研修。 可在规定时间外休息日劳动。
对外国人的保护措施 受入管法令保护。 受劳动法令保护。
明确待遇条件 交付包括研修时间、研修津贴等内容
在内的待遇通知书。
交付有关劳动条件的雇用合同
书及劳动条件通知书。
接收单位的生活保障措

以研修津贴名义支付实际生活费用。支付劳动等价工资。
有关伤害疾病的保险措

有加入民间保险的义务。 强行加入国家的社会保险劳动
保险。
12
2.JITCO 的作用和事业
(1)JITCO 的作用
JITCO 成立于1991 年,是在法务、外务、厚生劳动、经济产业、国土交通5 个
省共同管理之下的公益法人。JITCO 为有助于切实、顺利地推进外国人研修制度技
能实习制度的工作,负有以下基本使命:
① 对准备接收研修生技能实习生或正在接收的日本民间团体企业等以及各国派出
单位派遣企业进行综合性的支援援助以及对如何实施提出建议指导。
② 帮助研修生技能实习生解决烦恼和提供咨询的同时,保障他们在入管法令劳动
法令等的合法权利。
③ 为取得研修技能实习成果、达到本制度培养国际性人材的目的、发挥回国研修生技
能实习生所学技能,对接收单位、研修生技能实习生、派出单位等实施援助。
(2)JITCO 主要事业的概要
为发挥上述作用,JITCO 主要从事以下事业。
另外,在此说明的JITCO 事业是2003 年度的内容。
在此,为了使您系统性地理解JITCO 的事业,仅用标题表示,在下面所记述
的相关方面,根据需要对其内容作了详细说明。
① 为日本的接收单位开展研修技能实习咨询会研讨会等宣传启发工作
a 召开或支援咨询会研讨会
(a)在JITCO总部召开定期说明会
(b)开展新人教育课程
(c)企业单独型入门课程
(d)团体监理型接收研讨会
(e)地方说明会
(f)有关建设单位说明咨询会
(g)有关农业单位说明咨询会
b 宣传活动的推广
(a)发行宣传杂志《桥梁》
(b)制作分发JITCO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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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制作提供《外国人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统计》(月刊)
(d)提供各种手册
(e)通过互联网、网页提供信息
② 开展海外活动
a 各国政府同JITCO缔结协作关系协议书
b 向各国派遣调查团及实施定期协议和意见交换
c 向派出单位举办研讨会
d 提供支援海外信息
③ 协助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办理入境在留等有关手续
a 实施接收研修生等问题的咨询
b 提前审查申请文件服务
c 申请转交有关入境在留关系等申请文件
④ 促进从研修转向技能实习的顺利进行
a 技能实习制度的咨询
b 提供有关技能实习生信息并负责介绍斡旋
c 促进JITCO认定评定系统
d 受理转为技能实习的申请与实施转为技能实习的评定
(a)研修成果的评定
(b)技能实习计划的评定
⑤ 正确指导接收单位实施研修、技能实习工作
a 彻底贯彻入管法劳动保护法等的精神
b 普及技能实习指导方针、技能实习生雇用管理指南手册及模范技能实习合同
c 普及研修生待遇通知书外国人劳动条件通知书等
d 制定及贯彻研修津贴、工资及管理费等指导方针
e 指导全国调查咨询人员进行接受在留状况调查
f 地方办事处进行技能实习调查及巡视指导
g 就业合理化讲座
⑥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安全、健康的确保及灾害时的补偿
a 推进接收单位自主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b 为了确保安全卫生和身心健康而提供的咨询帮助
c 制定、分发健康管理指南手册
d 安全卫生及劳灾保险的宣传
e 确保迅速合理地提供劳灾保险
f 促进加入外国人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综合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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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劳务安全卫生研讨会
h 身心健康研讨会
⑦ 保护研修生技能实习生
a 分发技能实习生手册
b 向研修生技能实习生提供母语信息
c 对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实施母语咨询活动
d 举办母语当地咨询会
⑧ 对提高研修技能实习成果进行援助
a 开发、促进有效利用有关研修技能实习课程教材等
b 援助及促进公共职业能力开发设施的有效利用
c 对研修生进行日语教育进行支援
d 举办研修指导员研讨会日语指导等研讨会
e 举办研修生技能实习生作文竞赛
⑨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回国支援及跟踪服务
a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回国支援
b 交付技能实习生结业认定证书
c 回国后的跟踪服务
⑩ 调查研究事业的推进
3.派出国政府和派出单位等的作用
(1)派出国政府的负责行政机关
为了能够切实顺利地将希望进行研修技能实习的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
从派出国送到日本、结束研修技能实习工作之后从日本回国、发挥所掌握的技能,
指导支援执行这些业务的派出单位的各国政府的行政机关必不可少。
JITCO 希望各国特定的行政机关能够成为对方的窗口。这个负责行政机关(以
下称为“派出国相关政府机关”)与JITCO 一起决定研修技能实习的实施、具体地
在备忘录上签字、为了切实顺利地实施本制度而共同合作。
这些单位由各国政府的判断来指定。很多情况下是由掌管劳动行政的行政机关
来负责。
派出国相关政府单位对下述派出单位进行认定。派出国相关政府单位对认定的
派出单位所进行的派出等相关业务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援。派出国相关政府单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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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TCO 为了解决在研修生技能实习生之间跨越两国的种种问题和谋求发展,定期
进行协商。
(2)派出单位
为了选拔合格的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进行赴日前的教育、切实顺利地
实施派出的同时,对他们在留日本期间进行照料、迎接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回国,
实施这些业务的派出单位是必不可少的。
也有一种情况,派出单位同时也是下面所讲到的派遣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企
业(以下称为“派遣企业”)。然而与此不同,也有单位专门负责进行派出等业务。
派出单位进行的业务范围涉及到很多方面: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募集、选拔、
健康诊断、事前教育、出国支援、与日本的接收单位进行联络达成协议、与派遣企
业达成协议、对在留期内的研修生技能实习生进行照料纠纷发生时采取对策、
接收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回国等等。
(3)派遣企业
企业单独型研修要求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必须是当地法人或合资企业的正式职
员等。因此,雇用这些职员的当地法人、合资企业或者与接收单位有一定规模的贸
易关系的企业成为派遣企业。该派遣企业同时也是派出单位。
与此相对,团体监理型研修要求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必须是有从事过与在日本
研修内容相同工作的经验的人员,同时也是各国的国家地方公共团体推荐的人员。
因此,与前者相比、有更为广泛的企业被确定为派遣企业。
派遣企业将自己雇用的职员送往日本,因此从送往日本到返回企业,派遣企业
都负有责任、有必要进行支援指导。特别是派遣企业同时也是派出单位的情况下,
所担负的责任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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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作为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的准备
1.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的正确理解
请注意在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中,研修技能实习并非日本接收企业确保单
纯劳动力或者国家接收单纯劳动力的事业。本制度是谋求向各国的青壮年劳动者,转移
日本产业职业方面的知识技术技能,以培养能够为其国家的产业活动作贡献的人
材为目的而设立的制度。
因此,希望成为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人员(以下称为“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
人”)其出发点是首先应对本制度正确理解。换言之,本制度并非接收单纯以金钱为目
的的人员来日本、而是接收有热情学习日本产业职业方面的技术技能知识的人员。
因此,请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知道:在实际进行研修技能实习时,为了掌
握技能以及检验所学技能,他们有义务切实履行研修计划技能实习计划以及接受技能
评价。
另外,请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了解:为了安全健康地度过研修技能实习生
活,自己受到入管法令、劳动法令等赋予的权利的保护、以及为实现此保护,包含JITCO
在内准备了各种支援对策。
还有,希望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接受派出单位针对制度举办的事前教育以及
接收单位通过集体研修进行的教育。请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本人也自学JITCO
所制定的教材资料等。
2.与派遣企业的协议
(1)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和派遣企业之间的协商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有必要向自己所属的派遣企业传达进行研修技能
实习的希望;相反,派遣企业更应发掘研修技能实习的候选人。两者有必要就研
修技能实习的效果、费用、在留日本时的身份、回国等问题进行具体的协商。
(2)派遣企业内的手续
二者协商的结果,如果决定派遣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就在派遣企业内办理手
续。派遣企业内部的措施因为各个企业都不相同,省略说明。
3. 应征派出单位的募集
(1)资格条件的确认
为了成为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必须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请研修生技能实
习生候选人自己确认是否符合以上说明过的各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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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否经受得起异国生活的身心方面的自我检查
仅符合了资格条件也仍然是不够的。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的母国与日本
在气候风土习惯生活方式饮食宗教 国民性语言等种种方面都存在着
很大的差别。请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自己从身心两方面检验是否能够适应在
异国日本健康安全地生活。研修生技能实习生来到日本不幸患上心脑疾病而死亡
以及精神健康方面出现问题的例子都是发生。
(3)研修技能实习的接收条件的确认
如果研修技能实习内容与自己的目的和意图一致,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
人去应征;如果与自己的希望相违背、待遇不满意,最好辞去应征。确认研修条件技
能实习条件尤其重要。现实中屡屡发生研修生技能实习生与接收单位在条件方面
不相符合的事例。如果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在来日本之前未对研修技能实习的条
件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就来到日本的话,就会发现现实情况与自己想象的日本以及研
修内容有所不同,从而发生纠纷、产生失望情绪。要注意避免发生这种情况。
另外,日本既有东京、大阪这样的大都市,也有地方的町、村。要对自己将去
的地方进行确认。
还有,一起赴日的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每2~3 人被分配到不同企业和业
主。请事先了解这一点。
(4)向派出单位提出申请选拔考试
派出单位通过许多方法征集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研修生技能实习生
候选人可以自己、或者通过派遣企业、又或者同时通过这两种方式应征。既是派出
单位又是派遣企业的情况下,不需要这个手续。对于应征,派出单位为了决定候选
人,一般实施笔试与面试等方式选拔考核。另外,选拔考核有的是由派出单位单独
实施,有的是由日本的接收单位参加,两方共同实施。
4.接受派出单位的事前教育
(1)研修技能实习的新人教育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有必要进一步正确认识日本的研修技能实习在制
度上、实态上是什么样的情况。JITCO 建议派出单位实施这项内容作为对研修生技
能实习生候选人的新人教育。
(2)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权利义务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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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生技能实习生享有日本的入管法令劳动法令等赋予的合法权利。同时,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在日期间,负有义务和职责。
关于这些内容下文将对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必须遵守的事项”和“权利待
遇”进行说明。JITCO 建议派出单位在将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送往日本之前,
对他们进行最低限度的必要的教育。
(3)在日本生活所必需的规则礼节的学习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最长要在日本在留3 年。因此,在来日之前必须在某种程
度上了解在日本生活必需的规则和礼节。这些内容包括:交通规则电气煤气的
利用法、垃圾的投放方法和入浴的方法、银行邮局的利用方法、货币的价值等。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如果对于这些内容事先有某种程度的了解,就能够顺利
地溶入日本的生活。
(4)日语基础知识的学习
为了在日本安全健康地生活、切实学习产业上的技术技能知识,研修生技
能实习生学习日语是极为重要的。与接收单位等进行交流通常使用日语。虽然接收
单位在集体研修中教授日语,但是来到日本之后在短期内学好日语是相当困难的。
JITCO 建议派出单位在派遣日本之前,对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进行日语
的基础教育。为了使之具体化,JITCO 面向派出单位开发分发了“派遣前日語教
育方针”。另外,作为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来日前的日语教育教科书,JITCO
开发出了“请多关照”。这一教科书附有CD,可以自学。
研修生派遣前日语教育指导方针
1.宗旨
2.研修生学习日语要求达到的目标
3.应该教学的日语范围
(1)理解书写文字
(2)理解交流用的语言
4.日语教育指导员的配备
5.日语教育教科书教材的编写和使用
6.指导时的注意点
7.日语教学期限、时间
8.日语教育教学计划安排
9.建议研修生进行自学
10.日语考试的实施和结业证书的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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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与接收单位的联系
12.对研修生入境后的日语教学进行的指导
13.接收单位给派出单位的通知
(参考资料1)研修生技能实习生日语学习教材集
(参考资料2)JITCO就日语学习支援活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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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与派遣企业派出单位等的合同
选拔结束后,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尽可能与派遣企业和派出单位就与研修技
能实习有关的内容和条件进行详细协商,最好将讨论结果书面化。如果可能,最好签订
有相关人士签名的合同书。这样一来,就能够避免相关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在相互信
赖的关系中努力工作。
1.与派遣企业的合同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原则上是在派遣企业就业的人员,这是一个条件。
因此,有必要事先就在成为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的阶段、派出单位的事前
教育期间以及在日本进行研修技能实习中的身份和待遇(例如是否是停职、这
种情况下工资是否支付)的处理进行协商决定并签订合同。另外,复职也是一个
条件,因此,有必要事先就从日本回国后的复职条件进行协商决定并签订合同。
2.与派出单位的合同
派出单位对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具体负责事前教育、协助办理出国与入境
日本的相关手续、日本在留期间的纠纷咨询支援、研修技能实习结束后的回国接收
等业务,因此双方就这些问题进行协商商定签订合同是极其重要的。其中,必须
明确派出单位实施何种服务、费用由哪一方负担多少(派出单位、派遣企业、研修生技
能实习生候选人)。这一点如果不明确决定,以后就会产生纠纷。一般的派出单位按照
派出国相关政府单位的法令和指导、向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收取一定的与派出
有关的手续费。但是,很多情况下日本的接收单位帮助支付一部分派出单位的派出费
用作为派出管理费,因此,JITCO 要求派出单位尽量减少手续费。
另外,派出单位与日本的接收单位就研修技能实习的派出与接收等问题缔
结协议书。其中,对于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来说,涉及到一些重要条件,
例如往返机(船)票费用、决定研修津贴和工资的金额等,因此有必要好好进行
确认。
还有,有些国家,国民出国时会向国民征税或征收保证金,因此要确认各国的法
律制度等。
3.与接收单位的合同
在决定作为研修生技能实习生派遣出国后,请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对与研
修技能实习的内容、待遇等相关的条件进行确认。一般情况下,就这些事项与接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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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签订的合同的文件化是在入境日本之后的事情。这种情况下,如果研修生技能实习
生候选人与派出单位之间的合同和研修生技能实习生与接收单位之间的合同存在不同
的内容和条件的话,就会形成不妥当的双重合同。因此,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在赴日之
前要向派出单位、入境日本之后要向接收单位进行确认,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JITCO
为了明确权利和待遇,向接收单位交付面向研修生的待遇通知书和面向技能实习生的劳
动条件通知书。关于这一点在以下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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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 章 离开派出国以及进入日本的入境在留手续
1.离开派出国的手续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从各自的国家出国需要得到各自国家行政机关的许可。
因国家不同,条件和手续也不同,所以在此不进行说明。请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
人按照各自国家的法令和负责的行政机关的规定,进行包含办理护照在内的必要申请
等。虽然很多情况下由派出单位代替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办理手续,但是即便
在这种情况下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也必须与派出单位合作办理手续。
2.进入日本的入境在留手续
(1)日本政府visa(签证)和在留资格“研修”的认定证明书的交付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入境日本必须持有有效的护照和签证。为了取得签
证,日本的接收单位事先在日本国内从地方入国管理局取得入管法上所规定的“在
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然后将此证明书交给派出单位。如此一来,研修生技能实习
生候选人和派出单位就能将证明书出示给驻外日本领事馆、取得签证。
(2)进入日本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到达日本机场后接受地方入管管理局的入境审查官
的审查获得登陆许可,在护照上盖上登陆许可印章。这个登陆许可印章上记载了登
陆许可的年月日、在留资格(“研修”)、在留期限、登陆港口名称。如此一来,研修
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便被日本政府认定为研修生。
(3)日本的地方公共团体(市町村)的外国人登记
在留日本的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必须在居住地的市町村申请外国人登记,平时
必须携带所交付的外国人登记证明书(卡式证明书)。
研修生必须在入境日本后90 天以内申请登记。另外,在下面将要讲到的技能实
习生的在留资格有所变更,因此必须在变更生效日起14 天以内,到同一市町村办理
与外国人登记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所有这些都需要接收单位的合作,所以请与接收单位进行协商办理手续。
(4)从研修转向技能实习的时候,获得从“研修” 在留资格转为“特定活动”在留资格
的变更申请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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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生从研修转为技能实习必须具备将入管法上的在留资格从“研修”转为法
务大臣的“特定活动”的变更许可。
为了取得变更许可,下文将要说明的研修生的在留状况的评价等必须良好,必
须通过评价研修生研修成果的技能检定考试。
JITCO 受理研修生和接收单位的转为技能实习的申请,评定其内容,与负责许
可业务的地方入国管理局进行联系。
(5)在留期限的延长申请许可的获得
研修生的在留资格“研修”的在留期限规定为1 年、6 个月或者3 个月。
在留期限根据研修计划、研修的必要性来决定。但是有时1 年的研修计划只被
允许6 个月的在留期限。
在留期满时(1 年的在留期限除外。),研修生可以获得在留期限更新许可继续进
行研修。技能实习生的在留资格“特定活动”的在留期限限定在1 年之内。为了延
长技能实习期限,可以获得在留期限的更新许可,继续进行技能实习。
关于上述的手续,JITCO对接收单位等提供支援,以便通过日本的接收单位、
切实顺利地办理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入境在留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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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 章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研修技能实习的厉行
1.实施研修
入境日本的研修生在接收单位配备的研修指导员生活指导员的指导和建议下按照
下述事项实施研修工作。
(1)研修计划的理解
接收单位按照非实务性研修(课堂教学等)实务性研修(在职培训)分别制定计
划。非实务性研修计划的内容包括:日语、进行研修的产业职业的技术技能知
识、与工作安全相关的事项等。另外,实务性研修计划的内容表明了进行研修的产
业职业的具体业务作业内容、应该学习的技能等的范围、水平等。
关于这些内容,研修计划已经制作完成,记载了研修的具体课程计划、课程表、
指导体制等。
接收单位向研修生就所要进行的研修的业务作业的内容、场所、期限和时间
等加以说明。
因此,请研修生充分了解这些内容。
(2)通过实施包含集体研修在内的非实务性研修掌握知识等
有些研修生只进行非实务性研修,但是这里以进行到实务研修和技能实习的人
员为前提加以解说。接收单位必须将研修的全部时间的1/3 作为非实务性研修时
间。
所谓非实务性研修就是为了取得实务性研修的更好效果,通过课堂教学和参观
等手段学习以下内容,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术要领等。
另外,接收单位有义务在非实务性研修期间内进行一个月160 小时的集体研修。
① 接受新人教育
对于研修生来说,有必要对在留日期间的整体概念有明确的了解。因此
很多情况下接收单位会举办讲解整体观念的新人教育。这是在日本生活的出
发点,请研修生认真听讲。
② 制度的学习
研修生在来日本之前,会在派出单位举办的事前教育中,对外国人研
修技能实习制度进行一定程度的学习。但是在接收单位举办的教育中可以
更加详细地学习其内容,对以后的研修技能实习工作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③ 日语学习
与制度学习一样,很多人在来日本之前,在派出单位举办的事前教育中
会学习到一些日语的基础知识。但是在日本为了提高水平接收单位会举办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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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学习。
对于研修生技能实习生来说,日语不仅是健康安全地在日本生活所必
需的,同时在进行研修和技能实习时日语也是必需的。另外,转为技能实习
时所参加的检定考核也是使用日语,所以要努力学习。
JITCO为了促进研修生学习日语,采取了以下措施:
a 推进研修生日语教育支援事业
b 开发日语学习的教科书教材
c 举办日语作文比赛
d (面向派出单位)制定普及研修生派遣前日语教育方针
e (面向接收单位)制定普及日语指导的方针
④ 接受关于在日本生活的介绍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最多在日本生活3年。在日本的生活与各派出国的生
活有所不同,在货币、交通规则、医疗保险、垃圾的投扔等许多方面都存
在着与派出国不同的地方。因此,请研修生在接收单位组织的非实务性研修
中认真学习在日本生活所必需的知识常识等。
JITCO开发出汇总了这些内容的各国语言(英文、中文、印度尼西亚语)
版的《日本的生活指南》作为教科书。
⑤研修中所从事业务作业的相关知识等的掌握
研修生是为了学习日本特定产业职业的技术技能知识的,因此在
非实务性研修中学习研修中所从事的业务、工作的具体内容是理所当然的。
然而,非实务性研修、尤其是集体研修的重点在于学习与该业务工作相关
的知识。这是因为为了使研修生更容易地学习技能,事先必须了解以后将要
从事的业务工作的内容。
JITCO 按照工种分别整理出了教科书(外国语言(英文、中文)版))以及专门用
语对译集(外国语言(中文、印度尼西亚语)版),请使用。
⑥作业安全卫生的学习
研修生在研修中,尤其在实务性研修中会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建筑工
作等,因此有时会从事一些有害或具有危险性的的业务工作。
因此,研修生必须十分注意工作的安全卫生。接收单位会向研修生就有
关安全卫生的注意事项和穿戴保护用具等确保安全卫生的事项进行说明指
导,请认真学习。请千万注意,避免研修生在研修中遭遇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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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TCO一年二次用外语向研修生技能实习生提供安全卫生新闻。另外,还开
发出了确保健康和安全的教材集。
(3)通过从事实务性研修掌握技能等
非实务性研修结束后,研修转为实务性研修。原则上,实务性研修必须从
早到晚在生产现场从事生活活动。研修生通过这些活动,学习日本产业职业
的技术技能知识。无论是哪位劳动者,技能的掌握都不是在短时间内就能
完成的。头脑中理解了并不等于掌握了技能。不仅研修生,向一个国家的劳动
者为了掌握技能,都必须从事一定时间的工作,用身体工作尤其是用手工作,
反复重复地工作。而且,通常无论是什么工种,其业务、作业的范围都很广、
技能水准都很高。请研修生按照实务性研修计划,在研修指导员的指导下努力
进行研修。这样才能保证在日本学到技能以及在原派出国充分发挥能力;才有
希望使研修生活更充实以及确保在回国后改善本人的职业生活。
2. 从研修转为技能实习的时候对研修生接收单位的评价
1 年的研修结束后,作为下一个步骤,研修生可以转向技能实习。为了能够转为技
能实习,必须通过以下三个评价。
(1)对研修生在留状况的评价
这个标准即判定研修生的研修状况生活状况是否妥当。必须确认研修生在日
本的在留状况良好,例如诚实地进行研修活动、生活方面也没有问题等。
(2)对研修生参加技能鉴定考试所得研修成果的评价
这一标准是判定作为研修活动结果的研修生的技术技能知识的学习状况。
必须确认研修生在整个研修时期度过6 分之5 时、通过参加国家的技能检定考试、
或者JITCO 认定的技能评价考试、已经掌握了国家技能检定基础2 级所规定的技
术技能知识或者与之相当的技能水平。
(3)对接收单位的技能实习计划的评价
这一基准是用来判定接收单位所制定的计划的,判定在转为技能实习的情况下
研修所学到的技术技能知识能否得到更具实践性地提高。必须确定接收单位提
出的技能实习计划是根据研修成果所制定的符合标准的适当计划。
以上3 种评价由JITCO 接受国家的委托负责实施(但是,2004 年4 月以后上述(1)
27
的评价将由日本政府负责实施。)。
3.实施技能实习
研修生被获准转到技能实习时,作为技能实习生要听从接收企业的指挥和命令,按
照下列事项努力实施技能实习。
(1)对技能实习计划的理解
接收单位为了实施技能实习,必须制定技能实习计划。无论是对技能实习生来
说还是对接收企业来说,技能实习计划的好坏是能否取得成果的重点。技能实习计
划要求技能实习第1 年结束时必须达到相当于技能检定的基础1 级、技能实习第2
年结束时必须达到相当于技能检定3 级的技能水平。
技能实习计划以技能实习生在比研修生更高的水平上,学习特定产业、工种的
技术技能知识所必需的技能实习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表及指导体制等为内容。
技能实习生听取接收单位有关技能实习的工种作业、场所、期间和时间等的说
明。因此,请技能实习生充分理解该内容。
(2)通过实施技能实习掌握特定产业职业的技术技能知识
技能实习生为了提高研修所学的技术技能知识,与实施研修的同一接收企
业建立雇用关系实施技能实习。请技能实习生遵循这一目的、按照第1 年或者第2
年的技能实习计划、在接收企业的技能实习实施负责人的指导下,努力进行技能实
习。技能学习的必要条件与在上述第6 章-第1 节第(3)点所讲述的“从事实务性研
修学习技能等”内容相同,在此省略。
(3)技能实习结业证的受理
如果能够证明技能实习生用预计的技能实习的整个时期的十分之八以上时间从
事了技能实习的话,JITCO 就会为其颁发技能实习结业证。但是,本结业证不颁发
给失踪者犯有盗窃等罪的人员。
4.技能评价的奖励
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以培养国际性人材为目的,因此,研修生按照研修计
划技能实习生按照技能实习计划分别厉行技能学习,制定计划的接收单位按照计划实
施研修技能实习是极其重要,同时,对掌握的技能进行检验也极其重要,都关系到本
制度的根本。
后者的技能检验是通过国家技能检定考试以及基于JITCO 认定的技能评价考试之
上的实际技能考试和学科考试,判断某人在某一产业职业上的技能水平到达了何种程
28
度。研修技能实习的技能水平目标的最低标准是在研修1 年结束后达到技能检定基础
2 级、技能实习的第1 年结束后达到技能检定基础1 级、同样地第2 年结束后达到技能
检定3 级、或者与之相当的技能水平。因此研修生技能实习生要参加考试,检验是否
已经学习到了这些技能。研修生转为技能实习生时,必须接受3 项评价中的1 项即研修
成果的评价。这一点就是通过上述考试所获得的。技能实习生没有强制性的义务必须参
加上述考试,但是为了达到制度的目的,技能实习生要与接收单位进行协商,尽量接受
技能评价。
JITCO为此采取了奖励措施。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统计
(单位:人)
JITCO支援研修生 申请转至技能实习的人员
年/年度性別 性別
总数 男性 女性 总数 男性 女性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6,075
25,631
31,898
37,423
39,724
16,139
13,527
16,332
17,727
17,430
9,936
12,104
15,566
19,696
22,294
12,437
12,442
16,107
22,268
22,997
6,920
5,435
6,960
9,616
8,880
5,517
7,007
9,147
12,652
14,117
(注)研修生按历法上的一年、技能实习生按年度进行统计。
29
第7 章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成果以及成功事例
1.研修技能实习的成果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在在留日本期间,如果能够认真诚实地按照计划努力进行研
修技能实习的话,就能够达到计划目标的技能水平。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回国后发挥
所学技能、在各种各样的工作岗位大显身手。JITCO 与派出国相关政府单位合作,实施
有关回国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活跃情况的信息收集和跟踪调查。所获报告表明回国研
修生技能实习生通过研修技能实习取得了以下成果。
(1)研修技能实习取得成果的方面
作为研修技能实习的成果,回国研修生技能实习生不仅在以下各方面取得
了成果,同时也掌握了日语。
① 技能和实际作业能力水平的提高。
② 技能幅度增加、成为具备多种能力的工人。
③ 学习到日本企业的经营管理方法。
④ 与日本人建立了人际关系网。
⑤ 学习到日本的最新技术。
(2)回国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实践事项
回国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在复职的派遣企业里有效使用和实践通过研修技能
实习所学到的技术技能和技术要领知识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 工厂规章制度的贯彻
② 质量管理意识的提高
③ 5S运动(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的开展
④ 工作人员工作意识的改善
⑤ 安全对策的贯彻。
可以看到在所有的情况下,研修生技能实习生通过研修技能实习学习到
了一定的技术技能知识,而且回国后发挥了作用。
(3)派遣企业的派遣效果
派遣企业对回国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活动情况进行评价,认为取得了以下的
派遣效果:
① 质量管理意识增强。
② 工作意识增强。
③ 遵守工作场所的规章制度。
④ 安全意识增强。
⑤ 成本意识增强。
30
等,派遣企业也对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作了很高的评价。
2.回国后的成功事例
(1)返回派遣企业后由晋升和加薪带来的待遇上的改善
明确了解回国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回国后在从派遣企业得到什么待遇这一状况
是知道派遣企业如何评价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重点。JITCO 与派出国的相关政府
机关合作从工资和升职、升级两个方面、对回国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回国后的待
遇状况的事例进行调查,结果如下:
最初,在工资的待遇改善方面,回答回国后“有所提高”的人员超过半数。
关于升职方面的待遇改善,可以看到有些人员回答在回国后进入了经营管理部
门或者被安排作为技术人员。
(2)回国后经过一段时间开创自己的事业或者成立公司
可以看到有些回国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在派遣企业复职之后,经过一定的时间,
有效利用研修技能实习所学的技术技能知识、在日本获得的技能知识存
款以及日本和原派出国的人际网等,自己开创事业、成立企业。
在所有的情况中,研修生技能实习生通过发挥研修技能实习所获得的能力
都会有利于回国后自身职业生活的改善及派出国产业企业的发展。研修生技能
实习生事先确立在日本的目标、考虑有效进行研修技能实习的方法是成功的秘决。
31
第8 章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遵守事项以及生活方面的注意事项
除了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在日本生活中必须遵守的入管法等法律之外,还有许多
规定和社会生活方面的规则和礼节。请研修生技能实习生遵守下面讲到的JITCO 的
建议,顺利愉快地度过日本的生活。
1.日本入管法令等的遵守
(1)禁止规定资格以外活动 (禁止兼职、打工等)
凭借研修生的“研修”在留资格能够从事的活动只限于学习我国(日本)产业
的技术技能知识,除此之外的活动均被禁止。经常的兼职和打工是规定资格以
外的活动,不被承认,必须注意到这一点。另外,技能实习生的“特定活动”在留
资格是指“法务大臣为每个外国人特别指定的活动”,具体地说,仅限于与技能实习
相关的活动,除此之外的活动是被禁止的。关于这一点,有禁止兼职等规定资格以
外活动限制,请留意。
无论如何,研修生技能实习生专心研修技能实习是最重要的。
(2)禁止逃走失踪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诚实努力地进行研修技能实习,学习技能是在留日本的
目的。因此,严禁脱离研修技能实习、失踪。如果一旦发现研修生技能实习生
从接收单位逃走,会立即强制遣送回国。
如果接收单位无视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人权和法律权利,给研修生技能实
习生造成困扰时,请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在考虑失踪之前先到在下面会进行说明的
以JITCO 为首的各种咨询窗口进行咨询。
技能实习生的失踪统计
技能实习转移申请者(年度) 年度
技能实习生失踪者
(A)人
在留技能实习生
(B)人
失踪率
(A)÷(B)%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127
173
305
289
441
861
671
1,342
6,913
11,088
18,268
27,094
34,197
40,986
50,817
61,372
1.8
1.6
1.7
1.1
1.3
2.1
1.3
2.2
32
(注)1.技能实习生失踪者,接收单位经由JITCO报告给地方入国管理局,因此JITCO能够把握全数。
但是研修生的失踪者,接收单位没有向JITCO进行报告的机制,因此不能把握。
2.所谓在留技能实习生是指该年度在留我国的技能实习生(大前年度以及去年度转移为技能
实习、截止当年度4月1日正在在留的技能实习生以及在当年度转移为技能实习、在该年度正
在在留的技能实习生)。
3.技能实习生受到业务统计的制约,使用JITCO的转为技能实习申请者。
(3)禁止非法就业
有些研修生技能实习生以金钱为目的走向非法就业。这是绝对不能容许的行
为。与失踪一样一经发现,会立即强制遣送回国。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失踪与非
法就业并非是本人一个人的问题,还会给同伴带来麻烦,例如从此以后接收希望来
日本的后继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候选人到日本会变得很困难,另外,一起来日本的
同僚研修生技能实习生也会被责令回国等。
(4)平时携带外国人登记证以及护照的本人持有和防止丢失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在日期间必须携带外国人登录证明书。如果外出时不带在
身上有时就会受到处罚。因此请注意。还要注意不要丢失。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入境日本时持有护照、直到在登陆口岸办理完登陆手续获
得外国人登录证明书为止的期间,都有义务携带护照。但是,研修生技能实习生
交付了外国人登录证明书后就不再有义务携带护照,除了在留期限更新或在留资格
变更外,不会使用护照。因此请自己妥善保管以防丢失、被盗。
(5)日本的税收社会保险费的承担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承担日本政府的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等。
税收方面,研修生的研修津贴只是在生活费用范围内,所以不支付所得税;而
技能实习生的工资是所得,因此需要支付所得税。
另外,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和厚生年金保险)不适用研修生、而适用于技能实习
生。所有的保险费用,企业和技能实习生各承担一半。劳动保险(劳灾保险和雇用保
险)不适用于研修生、而适用于技能实习生。技能实习生担负的保险费中,不包括劳
灾保险,但是雇用保险由技能实习生与企业各承担一半。国家保险的适用问题比较
复杂,因此请希望了解详细内容的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向日本的接收单位、所辖行
33
政机关、JITCO 等进行咨询。
2.接收单位规定的遵守
接收单位规定了各种各样的规则,例如研修技能实习时间、开始和结束工作的时
刻、研修津贴和工资、宿舍职工住宅等的管理、外出申报、服务纪律和赏罚等。这些
是接收单位的就业规则、工资规则等。对于研修生技能实习生来说,像遵守法令一样
遵守这些规则很重要。除了这些,接收单位为了正确、安全、有效率地实施工作,还规
定了各种各样的规则和基准。另外,很多接收单位规定了与研修技能实习有关的规则。
希望研修生技能实习生也遵守这些规则。
3. 对健康与安全的自我觉察和努力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在异国生活,因此接收单位也推进了健康安全措施。但是本
人也必须充分注意健康和安全。研修生技能实习生中也有一部分是因为生重病或受伤
被迫回国。尤其是交通事故致死、病死、研修技能实习中的死亡事故的事例也时有发
生。要认真注意以下事项。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死亡事故统计
(单位:人)
死亡事故 研修生 技能实习生合计
因心脑疾病造成的死亡事故 17 10 27
交通事故 11 5 16
研修实习工作中发生的事故9 6 15
自杀 10 3 13
其它 6 7 13
合计 53 31 84
(注)从1992年4月1日到2003年10月31日的累计。
(1)按时就餐、营养平衡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要保持健康,就得从饮食生活开始,注意1 日3 餐的营养
均衡,注意有规律进食。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中有部分人为尽可能将工资与津贴赚下来而过分节
约,结果导致生病,得不偿失。
(2)促进身心健康
34
无论是什么人,离开自己熟悉的母国在异国生活,因为气候风土饮食习
惯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身心方面都会觉得很辛苦。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当然有时
也会遇到这些烦恼和困难。其中有部分人不能适应日本而在心理健康方面产生疾病。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要防止这样事情的发生于未然,在异国他乡最多生活3 年,
要积极寻求异国生活的意义,想办法过上快乐的生活。请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努力
做喜欢做的事情促进身心健康,比如说,与更多的同伴进行交流、与远在母国的家
属进行接触、外出、运动、听音乐、饮食、参加日本地域社会的志愿活动等交往活
动均可。
(3)通过本人对健康的管理预防疾病受伤等
① 研修技能实习中的事故防止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在研修技能实习中的安全管理和健康管理是接收单位的
职责,但是研修生技能实习生也必须积极按照接收单位的指示、努力保持安全健
康。尤其要注意以下事项。
a 听取工作岗位的研修指导员和上司的指示、指导。
b 遵守作业程序。不擅自行动。
c 确认安全。尤其在进行高空作业、使用有落下危险的原材料、使用高热的原
材料等作业时,更加需要注意。
d 规定要穿戴安全帽、安全靴、手套、眼镜、面具、安全腰带的情况下,必须
穿戴。
e 努力进行工作岗位的整备整顿。
② 私生活的健康管理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在研修技能实习之外的生活时间,必须在自己实施健康
管理的同时、注意安全。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母国和日本在气温和温度等气候方面都存在差异,另外
在不习惯的土地上生活会有身体不适情况的发生。请研修生技能实习生注意厉行
外出回家后洗手和漱口、避免暴饮暴食、冷气设备过冷等问题。
另外,身体状况不好时,请研修生技能实习生迅速与接收单位的生活指导员
和宿舍的负责人进行联系,必要时到医生处接受治疗。
JITCO 面向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制定分发了外国语言(英文、中文、印度尼西亚
语、越南语)版的《健康管理指南手册》,请利用。
35
健康管理指南手册
1.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容易患的疾病及预防
2.医疗机关的就珍方法
3.药品的购入方法
4.医疗费用的支付方法
5.就诊时的简单会话示范
6.用图看身体的名称
7.参考资料
(1)各种医疗伤害保险的概况
(2)外国人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向医疗机关递交的自我申报表
(4)日本交通规则的遵守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要十分了解日本的交通规则。而且必须遵守这些规则。有
些研修技能实习生因为不遵守规则,导致交通事故。其中也有一些导致重伤甚至
死亡的案件。
尤其要注意通行方式和信号灯、骑自行车时不要和汽车相撞等。
在日本,汽车是在左侧通行的。可能与部分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原派出国的通
行方式不同,也许会感到困惑,请尽早习惯。
另外,在日本,汽车是按照信号灯行驶的,因此请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绝对不
要在红灯时横穿马路。驾驶汽车的人认为路人也是按照信号灯行走的,因此无视红
灯横穿马路是会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骑自行车时也要遵守信号灯、注意行驶以防发生事故。另外,禁止骑车带人。
(5)联系留守家属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离开母国的家庭来日本生活,可能会产生思乡情绪。平日
里可以通过写信、电话、传真、计算机通信等方式与留守家属进行联系、相互报告
近况。只要听到家庭成员的言语就能恢复精神。
4.在日本生活方面的注意事项
(1)储蓄和存款等的管理
① 金钱储蓄存折印鉴银行卡的本人持有与防止丢失
请研修生技能实习生与保管外国人登录证和护照一样,自己保管现金、
储蓄存折、印章、银行卡等。委托给接收单位也要在一定限制的基础上才被准
36
许,例如由本人递交书面申请、接收单位发行保管证等。但是原则上是本人持
有。有些案例就是因为委托保管而造成与接收单位之间的纠纷。
请研修生技能实习生认真保管,以防丢失。
② 给母国的留守家属等汇款
在给身处母国的留守家属等汇款时,请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尽量自己亲自办理。
但是有银行的汇款手续费太高,有的则因国家不同而不能完全自由地汇款。无论如
何,请按照各国的规定等运作。
还有,请注意研修生技能实习生无需支付由日本的接收单位支付给派出单位
的派出管理费。因国家不同,有时也会征收国家保险费和留守家属的住宅费等,因
此这些汇款和支付的方法请按照各自国家的法令和与派出单位达成的合同采取相应
的措施。关于这些有必要事先在出国之前向派出单位进行确认。
(2)集体生活中的注意事项
宿舍有相应的规定。请研修生技能实习生遵守这些规定。请听从接收单位的
生活指导员和负责人的指示。
另外,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均在宿舍生活,因此请与同室的人以及住在同一宿
舍楼的其他研修生技能实习生保持良好的关系。如果同室的人以及同僚研修生技
能实习生遇到困难、有苦恼时,要相互帮助相互鼓励。
还有,如果在宿舍大声喧哗,会给附近的人员带来麻烦,请予以注意 。
(3)电气煤气自来水等的使用方面的注意事项
研修生一般接受无须自己承担费用的宿舍的提供(技能实习生一般与日本人一
样承担宿舍费用),但是关于由谁来负担在宿舍使用的电气煤气自来水的费用,
有以下方法:
① 研修生全额负担。
② 接收单位或接收团体全额负担。
③ 接收单位或接收团体负担一定限度的费用,超过限额的部分由研修生负担。
有各种各样的对应方法,由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和接收单位之间决定采取何种
方法。
另外,日本的电费、煤气费、自来水费相当昂贵,因此请研修生技能实习生
37
注意节电节水防止浪费。要注意如果不关电气、或者打开后置之不理、自来水打开
后不管不问的话就会被要求支付高额费用。
(4)垃圾处理方面的注意事项
在日本,为了防止环境污染、以及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在处理生活垃圾方面
有各种规定。
接收单位的生活指导员和负责人在各位入住宿舍时会对垃圾的分类(将垃圾按
种类(例:可燃垃圾、生鲜物垃圾、危险物、空瓶等资源回收垃圾等)进行分类)以及
扔投垃圾的时间进行详细说明,请研修生技能实习生仔细了解说明、按照规定扔
投垃圾。
(5)面对外部诱惑等采取的对策
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不认识的同国人或劳动仲介经纪人、或者在日本的友人
或认识的人规劝、诱惑研修生技能实习生说如果在其他企业工作会得到更高的工
资等。
研修生技能实习生是在派出单位各自所属的派遣企业与日本的接收单位缔
结协议的基础上,来日本学习技术技能知识的。因此绝对不能听信这些诱惑和
甜言蜜语从研修技能实习地逃走,在其他地方工作。正如已经在失踪和非法就业
部分所说明的,这是一种犯罪。请坚决杜绝这种事情发生。
(6)其它
很多研修生技能实习生是自己做饭。尤其在集体生活的情况下很多采取轮班
制。关于如何轮班,由研修生技能实习生聚集在一起讨论决定。
在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很多的情况下,经常是由接收单位收取一定费用制作并
提供伙食。
关于采取什么方法,请研修生技能实习生与接收单位进行详细协商来决定。
除了上述注意事项外,研修生技能实习生对于沐浴的规则和日本式洗澡间使
用方法、淋浴的使用方法、沐浴时节约用水等内容也要充分了解,注意恰当地使用。
以上简单说明了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遵守事项和生活方面的注意事项。在派出
单位的派遣前教育和接收单位的非实务性研修中、尤其在集体研修中要对研修生技
能实习生详细说明这些内容。另外,JITCO 配备了此方面的必要教科书,请使用。
38
第9 章 研修生 技能实习生的权利与待遇
本指南手册至此已经对于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说明。同时
研修生在研修津贴、安全卫生、保险、生活指导、宿舍等方面依据入管法令,技
能实习生在工资、劳动时间、安全卫生、劳灾补偿等方面依据劳动法令、社会和
劳动保险法令分别享有以下权利和待遇。
研修和技能实习同样都是以学习技能为目标,但是制度上多少存在着差异,权利待
遇也有部分不同。
以下依次进行说明。请研修生技能实习生正确理解。
关于研修生技能实习生的权利待遇,JITCO 以本指南手册为主,通过各国语言
版的手册提供信息。敬请使用。
1.与研修生有关的情况
(1)按照研修计划进行研修
研修生以学习日本产业的技术技能知识为目的,因此按照接收单位制定的
研修计划进行研修是责任,同时也是权利。
(2)接受教科书教材等的提供
为了研修,研修生就要接受由接收单位提供的研修必需的教科书教材。研修
生根据需要在实务性研修时接受安全卫生所需的衣服和器具。而且,研修生不负担
这些费用。
(3)听取研修指导员生活指导员的建议指导
为了研修工作能够顺利安全地实施,接收单位有义务配备为研修生提供建议指
导的研修指导员和生活指导员。研修生听从指导员的指导是进行技能学习的捷径。
请理解这一点既是责任也是待遇。
(4)接受研修生待遇通知书的交付
研修生接受用母语书写的有关在日期间接收单位提供给研修生的待遇问题的
《面向研修生的待遇通知书》。该通知书明确说明了研修生的研修内容、研修时间、
研修场所、研修津贴等。
该文件对研修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文件,因此请在留日期间妥善保管。研修生
待遇通知书的样本刊登在参考资料里。
(5)接受往返机(船)票费用的支付
研修生来往派出国与日本的往返机(船)票费用通常是由日本的接收单位负担。
39
但是,研修生从研修转为技能实习后,这笔费用就变成了技能实习结束时的回国费
用。
另外,研修生因为本人的问题暂时回国时,通常由自己负担费用。
(6)接受研修津贴的支付
研修生从接收单位领取在日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换言之,在日期间所必需的
伙食费以及其他杂费每月都以“研修津贴”的形式由接收单位支付。
研修津贴的金额要根据①派出单位与接收单位之间的合同、②派出单位与研修
生之间的合同、③接收单位与研修生之间的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的内容来确定。
这些合同有必要在相关人士之间用文件的形式来确定。这一点有利于将以后可
能会发生的纠纷防范于未然。与接收单位发生纠纷时,确认待遇是否按照合同规定
给予支付是解决问题所必须的。
研修生到达日本之后,接收单位会发给他们用母语书写的研修生待遇通知书,
通知书上标明了研修条件。
研修津贴可以由接收单位直接用现金交给研修生、或者征得研修生的同意存入
研修生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户头。有时将一部分津贴用现金交给研修生、一部分存
入户头。
请研修生认真听取接收单位对有关处理方法的说明。领取研修津贴时,请研修
生盖领取的印章(或者签名)。
40
研修津贴工资信息
研修生的研修津贴和技能实习生工资的支付总额与净收金额有所不同。特别是工
资,由于与日本的劳动者一样,将从支付总额中扣除政府或地方公共团体的税收,或
国家社会保险、劳动保险等由本人承担的保险费,以及基于劳资双方协定应扣除的金
额,所以敬请注意。到底扣除多少金额,请参见下表。
表:从研修津贴、工资中扣除的项目 (2004年1月1日)
扣除的种类 研修津贴 工资
所得税
不征税。
但是,超过生活
费的部分,不受
这个限制。
(征税标准额) (税率) (速算
扣除额)
低于330万日元 10% ―
低于900万日元 20% 33万日元
税金
居民税
不征税。 (征税标准额) (税率) (速算
扣除额)
200万日元以下 5% ―
700万日元以下 10% 10万日元
※加上均摊额。
健康保险费 不适用制度。 标准月工资×4.1% 负担
标准奖金 ×4.1% 负担
厚生年金保险

不适用制度。 标准月工资×6.79% 负担
标准奖金 ×6.79% 负担




国家的
保险费
雇用保险费不适用制度。 工资额 ×0.7% 负担




基于劳动基本
法,在劳资双
方协定中规定
的部分
不适用制度。
依据劳资双方协定的规定。
(例:住宿费)
实际费用补偿
(例:中午的伙食费)
根据与接收企业
的决定。
如果接收企业从工资中扣除的
话,即成为上述劳资双方协定的
对象。
(注)征税标准额不是以技能实习的工资全额为对象、而是以扣除了社会保险等
之后的工资额为对象。另外,实际的税额即为从该征税标准额乘以税率的结果中,
扣除速算扣除额之后所得的金额。
41
研修生的研修津贴统计
支付给研修生的研修津贴2002年的平均津贴额为每月7.2万日元。另外,从研
修津贴的分布来看,月津贴在6万到8万之间的为最多,占整体的58.7%。
表 研修津贴的月额(2002年)
金额等级 构成比例(%)
~6万日元以下 14.3
6万日元以上 ~8万日元以下 58.7
8万日元以上 ~10万日元以下 19.8
10万日元以上 7.2
共计 100.0
(注)所谓研修津贴是指由接收单位支付给研修生的伙食费、日用品费用、资料通
信费、服装费等逗留日本所需要的生活费用。此外,接收单位原则上还支付研修生
的来日差旅费,及由自己担负的住宅提供、为治疗伤病等义务加入的民间保险的保
险费等。
(7)入住接收单位提供的宿舍等
研修生入住接收单位免费提供的宿舍。宿舍一般是几个人一起住、共同生活。
通常宿舍都配置有厨房、浴室、厕所。另外,电气、煤气、自来水等的费用承担如
上面所说明的一样。
(8)接受由接收单位承担的针对疾病受伤等医疗费用的民间损害保险的支付金
研修生有时会在留日期间患病或受伤。当然要在医院接受治疗。这种情况下,
治疗费的处理方法如下。换言之,为了防备研修生的疾病和伤害等,这些医疗费由
接收单位义务加入的民间损害保险加以支付,研修生不支付。
但是,既往症的治疗、牙科治疗、妊娠、分娩的相关费用不适用上述保险,要
由研修生自己负担。牙科等的治疗请在入境日本之前接受治疗并治愈。
JITCO 开发运营外国人研修生综合保险。外国人研修综合保险是JITCO 作为
保险合同人、研修生作为受保险人、接收单位作为保险加入人、与损害保险公司缔
结的合同。其宗旨是尽量以便宜的费用获取丰厚的保险金。
42
2.与技能实习生有关的情况
(1)按照技能实习计划实施技能实习
技能实习生与研修时期不同,是在与研修同一接收企业建立雇用关系的基础上
学习更具实践性的技能。因此按照接收企业制定的技能实习计划开展技能实习既是
责任也是权利。
(2)接受教科书教材等的提供
技能实习生与研修生一样,接受提供或出借的技能实习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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